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没有诉讼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怎么处理
释义
    《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申报债权,则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消失。补充申报的债权人需承担费用并受限制。该法为债权人提供了衡平保护,实践操作较为方便。补充申报需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进行,已分配的财产不再补充分配。按时申报的债权人无需承担费用,审查费用属于破产费用,优先支付破产财产。
    法律分析
    对于债权人没有在法院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试行)》第9条第2款规定没有诉讼的债权人申请破产,超过申报期限的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是不能补充申报的。
    也就是说,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其债权权利就消灭了。
    《企业破产法》为取得对债权人衡平保护,采取了比较公平,实务中又较易操作的规定。第56条第1款既规定了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申报债权的,并不意味着对
    债务人享有权利即被剥夺,而是可以在债务人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同时限制补充申报的债权人的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费用,规定了补充申报前已进行的
    债务人破产财产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只能按照未分配的破产财产的比例进行分配,因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而按时申报的申报人不需承担费用,审查和确认债权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由破产财产优先予以支付。
    拓展延伸
    无诉讼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后的债务清偿方式
    无诉讼的债权人申请破产后的债务清偿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参与破产程序来追回其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申请成为破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参与债务清偿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债务清偿计划可能包括债务重组、资产出售、债务减免等措施,以满足债权人的合理权益。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与破产债务人进行协商,达成债务偿还协议,或者向法院提出特殊情况下的债权优先权申请。最终,债权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的具体安排,积极参与并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内申报债权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其债权权利消失。然而,法律为债权人提供了补充申报的机会,以保护其权益。补充申报需承担费用并受限制,但可以参与破产程序并追回债权。债权人可以成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参与债务清偿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以实现合理权益。此外,通过协商或申请债权优先权,债权人还可以寻求其他债务清偿方式。债权人应积极参与破产程序,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三节 重整计划的执行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本法施行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 0:5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