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的,行为人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毁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小心将公文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取措施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成本罪。 一、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判几年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既遂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抢夺证件罪在什么情况下构成抢夺证件罪 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抢夺国家机关证件; 3、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体方面,本罪必须主观故意。 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