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了出院证明但没有结算算出院嘛? |
释义 | 失业之后自己开了公司,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嘛是不可以的。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章:“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自己开了公司就相当于重新就业了,因此无法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章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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