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城市快速路上,达到规定速度的百分之二十以上;在非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每小时超过规定速度的百分之五十的,一次扣十二分;行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每小时超过规定速度百分之二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五十的,每次扣六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