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不受理离婚请求是什么? |
释义 |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两二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二、离婚诉讼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提出离婚诉讼的时间的限制:(1)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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