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业单位多严重才开除 |
释义 | 事业单位有以下情况会被开除: 1.如果员工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连续旷工超过了15分工作日,那么事业单位是可以直接和员工解除聘用合同的; 2.同样,在员工没有请假的情况下,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也是可以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员工在年度考核的时候,不合格并且也不愿意调整工作岗位。单位提前30日给到书面通知,也是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如果事业单位员工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都不合格,单位可以提前30日给予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如果员工收到开除处分,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7.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8.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有两种形式: 一是解除聘用合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是给予行政处分,这其中就包括了开除处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1.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2.失职的; 3.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4.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6.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个等次。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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