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作证时受到歧视或威胁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理。证人作证是司法程序中的重要环节,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保护证人的权利是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证人有权拒绝回答可能危害他人利益的问题,以及与他人私人生活无关的问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规定:“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人作证或者陈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6条规定:“威胁证人罪:威胁证人,不许其作证或者陈述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证人作证期间受到歧视或威胁是一种被法律禁止的行为,证人可以拒绝回答可能危害他人利益的问题。同时,证人也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报警,对威胁或歧视其作证的人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