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防范工伤劳动纠纷 |
释义 | 工伤劳动纠纷的防范: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一、公伤和工伤有何区别 从立法原则上看,“公伤”与“工伤”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 《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烈士褒扬条例》“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点是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同点是它们注入的机制是完全相反的:对“工伤”注入了预防事故、减少事故的导向机制;对“公伤”则注入了倡导社会良好风尚的导向机制。见义勇为等为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人民利益而发生的伤亡,是国家褒扬的,它的待遇标准高于“工伤”待遇标准也是天经地义的。 二、工伤认定应如何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三、工伤保险待遇有没有时效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并被评定为相应的工伤残疾等级。其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申请鉴定和残疾等级有时间限制。 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 本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确诊为职业病; 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