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役军人蓝卡如何办理? |
释义 | “蓝卡”是专门针对现/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推出的。 家属包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只要符合身份都可以申领。补充说明如下: 1、其他优抚对象及家属可以申领。注:其他优抚对象,指伤残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 2、其他非直系家属不可申领。如:现役/退役军人的儿媳、女婿、孙子/女等。必须符合现役/退役军人及家属的身份方可办理。 一是书面填写各地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或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的纸质“蓝卡申请登记表”,作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推广工作落地、身份识别及信息留存。 二是必须进行线上申领登记,通过关注“中网健康”公众号,按相关指引完成线上申领后,方可成功领取。必须完成以上两项,方可申领成功。 具体相关医院、药店、线上医药机构及药品目录,激活生效前将统一进行公示。 目前报销蓝卡服务只是和甘肃、贵州、河南、陕西、河北、黑龙江,这六个省份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了合作,其他省份目前还不能申领,这些地方办理“报销蓝卡”的人员,需至辖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领取并填报登记表,退役军人及家庭成员均可办理此卡,无年龄限制。 申领对象 户籍在甘肃、贵州、河南、陕西、河北、黑龙江省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双方父母)。 申领原则及办理渠道 按照自愿免费申领原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优待证》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并填写《退役军人家庭补充医药报销蓝卡领取申请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本人及家庭成员需各自扫描申请表下方二维码,关注“中网健康”微信公众号并办理网上申请,待系统统一激活后即可使用。 申领及生效时间 “补充医药报销蓝卡”申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022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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