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关系可以申请回避? |
释义 | 律师分析: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 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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