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县公积金缴存条件? |
释义 | 律师分析: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在长沙具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遵守规定、履行缴存义务;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沙市就业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长沙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所在单位或个人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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