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基建物资及设备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自国务院批准设立综合保税区之日起,入区企业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等,可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境内(指境内区外,下同)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3,区内货物进入境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报验状态征税(经海关批准或授权的除外)。 4,区内企业生产、加工并销往区外的保税货物,企业可以选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者按实际报验状态缴纳进口关税。 5,区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可以享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三)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四)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五)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