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自白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和程序,否则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口供。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证人的证言,应当在法庭上作出。自述,应当取得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证人身份相符的证明,经过法庭核实后,方可采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愿认罪,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被告人的自白应当经过法庭质证,并与其它证据相互核实,方可采信。 综上所述,被告人自白可以作为有效的口供,但需要经过法庭的核实和质证,并与其它证据相互印证,方可采信。同时,自白必须是自愿的,不能是被强迫或诱导的,否则不应该作为有效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