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使我国立法权的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其为我国最高的权力机关,具有制定以及修改我国法律的权力。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