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往别人门口贴通知行为存在违法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财产和隐私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和单位应当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不得非法侵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八条:个人的住宅、单位的办公场所、商铺、旅馆房间等非公共场所,属于财产权保护范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个人和单位必须尊重他人的财产权,不得侵占他人财产,或者毁损、强制使用他人财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三条:个人和单位必须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得以侵犯他人的隐私为目的或者后果进行监视、窃听、拍照、录音、录像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 因此,往别人门口贴通知行为有可能涉及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属于违法行为,应当避免或者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再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