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班不到半个月怎么辞职
释义
    

法律主观:
    


    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未上班的时间不能获得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拒不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 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举报;《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 劳动争议处理 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 违反劳动合同 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5 20: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