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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由本案谈血液制品的责任定性和责任分配
释义
    案情:胡某系一未成年少女,一日因患病到医院接受治疗,医院随即对其做出输血的决定。医院从血库立即调来了胡某所需要的A型血液一千毫升。之后,因病情一直未见好转,胡某又转入另一家医院,这家医院也对胡某输了一千毫升的血液,并且血液是由两个不同的中心血库提供的,可是几个月之后,胡某被查出有艾滋病,系输血所致。于是,胡某便将两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医院共同赔偿其80万元的治疗费及其他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家医院都举证自己在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行事,并不存在过错,但是两家医院却不能举证自己所提供的血液没有问题。分歧:对两家医院的责任难以划分,意见分歧较大,一种意见是两家医院承担连带责任;一种意见是两家责任平分且按份承担责任;还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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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