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婚姻法中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婚前签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处理不动产,否则法院判定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他人个人债务。双方共同还贷款及增值部分需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离婚时,双方必须协商处理该不动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则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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