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成年人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成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的主体。引诱者既可以是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或多次参加者,也可以是其他参与聚众淫乱者或其他人员,如宾馆、舞厅的管理人员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第二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是指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实施此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公共秩序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是极大的破坏。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是通过传播淫秽物品、宣讲性体验、性感受甚至直接进行性表演等方法进行拉拢、腐蚀、引诱未成年人参加淫乱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