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务员未婚生子应如何处理?
释义
    未婚生子的处理和相关问题: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未婚生子属于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应给予开除处分。未婚生子将面临非婚生子女身份、财产归属和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等问题。法律宽容未婚同居,但不保护其分手纠纷,不予受理“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的请求。
    法律分析
    一、公务员未婚生子该如何处理
    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三条关于公务员“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的规定,国家公务员未婚生子属于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而且情节严重。应给予开除处分。
    二、未婚生子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
    4、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5、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
    6、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结语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未婚生子属于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且情节严重,应给予开除处分。未婚生子也会面临一系列问题,如婚姻关系不成立、财产归属等。法律对个人生活方式宽容,但对未婚同居关系不予保护。提醒未婚同居者,分手需自行解决,法院不予受理。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法律意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4: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