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终止条款是否有效 |
释义 | 依法订立的合同终止条款有效。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可以对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条款进行终止。除此之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 一、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试用期、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福利待遇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间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时间确定为合同终止之日或解除通知到达之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租赁关系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之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三、民法典中合同效力多久失效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也没有规定合同什么时候失效,则要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进行了约定,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否还存在。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解除之后也会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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