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不同意婚姻登记能办老人再婚吗 |
释义 | 老人再婚子女不同意的也可以登记结婚。子女没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婚姻。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的首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每个公民在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决定婚姻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干涉。哪怕是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也不得干涉父母的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 一、离婚协议中五种无效约定 离婚协议中以下五种约定无效: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婚姻自由权是《宪法》第三十七条赋予公民的人身权利。离婚协议中约定的限制再婚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继承权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开始的权利,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只能由被继承人自己取消,不能由他人干涉。 4、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又不及时过户。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二、爸妈吵架要离婚怎么办 尊重父母意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遗弃老人的孩子怎么办 子女遗弃老人的,老人可以找村委会或居委会调解处理。如果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拒绝赡养老人的,老人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并且遗弃情节恶劣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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