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借钱给别人,他不还,没写借款怎么办? |
释义 | 借钱给别人没有写借条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起诉:1、由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且对方尚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事实存在;2、据此书写起诉状,并递交至人民法院;3、由民法院根据的证据及法庭调查结果予以裁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对方借钱后不认账没写纸条怎么办 如果一方借钱不还且没写借条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对方还款或及时向法院起诉,并通过提供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举证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该内容由 何竹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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