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使追索权的要件和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行使追索权的要件如下: 第一,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 第二,汇票在到期日前被拒绝承兑; 第三,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第四,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应该怎样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 1、由当事人出具的合法证明; 2、由有关机关出具的合法证明; 3、有关司法文书及处罚决定。 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 表现为持票人的提示请求受到拒绝,包括提示承兑受到拒绝和提示付款受到拒绝。 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抗辩权行使行为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当事人履行有先后的顺序。 3、须有先履行合同债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履行合同债务不符合约定。 4、须为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 保险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 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 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保险人负保险给付义务的原因事实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事实相同。 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 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 5、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 6、代位权应向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但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其行使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给付而获得的补偿受损害。 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是以下几点: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财产或者财产权益进行了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行使期限: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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