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区别有:根据证据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原始证据和来源证据。所谓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自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常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原件、现场物证等。来源证据是指从间接非第一手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而不是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来源。这种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改变意思,而是主要来源。这是对证据的学术分类,研究的目的是为司法实践中证据的应用提供理论支持。一般来说,原始证据比来源证据更可靠,所以客观性更强,证明力也相应更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