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合同用假名字违法,情节严重会被判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签订合同使用假名字是违法的。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并且数额较大,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罚款或单处罚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该内容由 吕继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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