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婚姻无效 |
释义 | 婚姻无效情形如下: 1、重婚的。重婚是一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即触犯了重婚罪; 2、有的亲属关系的。亲属是基于婚姻、血缘和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我国法律所调整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父母、子女、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儿媳和公婆、女婿和岳父母、以及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比如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不宜生育的疾病。 4、未到法定婚龄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法定结婚年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性结婚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低于此法定结婚年龄而申请结婚登记,其婚姻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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