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