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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行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释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一、什么时候要开始公司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
    强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无法启动时,通过公权力的介入而开始的一种解散清算。现行法律规定,主要指通过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开始清算。
    1、提请强制清算的主体:债权人和公司股东;
    2、强制清算启动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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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