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去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一直不来处理的情形,是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剩下的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汽车撞了电动车全责怎么赔偿 1、当事人自行和解。包括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损害后果较轻的。 2、书面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受害人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书后,可以结合自己的损失情况,10天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以治疗结合或者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事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责任人赔偿损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认定事故责任后未作调解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应当在一年内提起。 三、交通事故处理时被调解了肇事者会坐牢吗 交通事故调解后依然还会对肇事罪处罚,调解只是关于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问题等民事责任进行处理,但是对于请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依然还是要承担的,并不会因为达成调解协议就免除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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