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善意第三人 |
释义 | 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让与人是无权处分人,基于所有权人的意思占有财产。第二、受让人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受让人在让与后是否为善意,并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第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所谓合理的价格是指不低于市价的70%或不高于市价的30%.第四、完成法定的公示方式。即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或者不需要登记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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