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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抗辩权的定义有哪些
释义
    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请求权的权利。抗辩权的特点为:
    1、在行使请求权的前提下,不行使请求权,抗辩权不必行使;
    2、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产生,约定的抗辩理由只能产生合同权,而不是抗辩权;
    3、抗辩权是私权,是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
    4、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要么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限,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的。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的,抗辩权合法成立。对方请求权不合法的,不需要行使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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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