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婚姻是如何离婚的 |
释义 | 事实婚姻的离婚方式: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等拿到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一、到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需要多久 到民政局调取结婚档案没有规定时限,实际办理中当场即可调查完成。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调取结婚档案的方式如下: 1、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想要调取结婚档案的,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如果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结婚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其办理调取结婚档案,其中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一、结婚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信息; 2、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4、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二、婚姻登记档案移交的方式如下: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在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商定; 2、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镇人民政府形成的婚姻登记档案应当向乡镇档案部门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从乡镇的规定。 总之当事人可以持合法身份证件、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调取结婚档案,如果结婚档案信息不一致,可以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更改。其中婚姻登记档案本单位档案部门保管一定时期后,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二、异地结婚登记手续麻烦吗 异地结婚登记手续不麻烦,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方式是: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提出申请;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结婚证弄丢了怎么办 结婚证是证明结婚的证明文件,有些人如果将自己的结婚证丢了,在需要用到的时候就打算去补办结婚证,但目前的城市并非是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城市,这里我就对补办结婚证的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不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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