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登记去哪办理? |
释义 | 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当事人一方为国籍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方为外国籍,一方为中国公民的,若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遵循前述规定。 二、离婚协议是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不是要公证。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才会对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进行备案登记,离婚协议才会生效。但在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即使离婚协议已经公证,也不会生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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