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企业合并条款包括: 1、公司合并时,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3、因合并、分立而存在的公司,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并在报纸上公布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 一、合并后的企业债务由谁来承担 有限公司合并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合并后企业债务如何分担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