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赃物指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仅仅是被怀疑为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但并不确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赃物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区分开来,并没有混为一谈。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处赃物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是并列关系,可以看出二者虽有联系,但也有很大区别。大体来说,赃物是指已经确定的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仅仅是被怀疑为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但尚未有充分的证据证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