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虽然收集到了另一方有婚外性行为的 证据 ,也未必能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 ,只有符合《 民法典 》的无过错方才有婚姻损害赔偿的权利。 而符合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 的必须是过错方和第三人有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的事实,而不是几张照片、一段录像。 所以即使取得 婚外情 证,也未必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