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丢了补办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换领/变更更正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暂住证和居住证的区别如下: 1、受理和签发机关不同:暂住证是由派出所受理并制发,而居住证是由社区或农村乡镇受理; 2、证件样式不同:居住证能重复使用,而且其地址、发证机关等项目能重复擦写,而暂住证就不可以重复使用; 3、证件有效期不同: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临时或长期两种,暂住证的使用权限是固定的; 4、享有权利不同。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