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要求被保险人就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的,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保险公司可以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或提供健康证明,以确定保险标的的健康状况和保险风险,而被保险人也应当如实告知。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合同订立前,要求被保险人就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实告知的,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保险公司根据要约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要求进行核保时,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健康证明等材料,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