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是:如果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后认为情势变更情况存在,并且合同仍然有履行价值,可以通过修改合同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如果无法达到平衡,则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法律分析 情势变更原则的效力是: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查认为存在情势变更情形但合同仍具有履行价值时,可以通过变更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无法达成平衡时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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