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或受其委托,合同依然有效。因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以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款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要求追回该房屋时,法院不会支持。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房屋是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或者经另一方委托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有效。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现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价款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但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丁明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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