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被人恶意抢注怎么办 |
释义 | 驰名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处理方式: 1、在商标初审公告的时候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注意商标初审公告只有三个月,只有在这期间才可以进行异议。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争议和商标异议有什么区别 二者区别如下: 1.实质不同。商标争议实质是对注册商标在先注册人的一项特殊保护措施;商标异议实质是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所进行的社会异议。 2.申请主体不同。争议人是特定的,即必须是在先注册人;而异议人不是特定的,可以是任何机关、团体、企业或者个人,包括在先注册人。 3.提出时间不同。争议是在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即发给商标注册证五年内提出;而异议是在初步审定,即在《商标公告》上刊登三个月内提出。 二、商标权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商标注册条件及流程 第一步、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之前,对其申请的商标进行查询,看有无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第二步、设计制作商标图样,确定商标的使用范围。第三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的申请,提交相关的资料。第四步、等待商标局的审核,正式受理、审查阶段,一般需要12到16个月左右出结果。第五步、公告。通过了商标局的初审后,即进入3个月的公示期,任何人有异议的都可以提出,如果没有异议的即可以成功注册。有异议的要进行商标异议答辩,答辩通过后即可成功注册。第六步、商标的公布。通过了公示期后,商标局会发文公告这个商标成功注册,即可以使用。此时商标即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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