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以家庭为单位,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利率打折(基准利率的85%); 2、政府将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对于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含公寓式住宅)的家庭,贷款的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限将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3、对于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审慎监管,提升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动态性和前瞻性,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银行、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银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损失准备是指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不包括在利润分配中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以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对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