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什么制度 |
释义 |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综上所述,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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