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女职工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原则上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但是,如女职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的: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⑤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哺乳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哺乳期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哺乳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以,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 哺乳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哺乳期指女职工生育后,对未满1周岁的婴儿进行哺乳的期间,是劳动法对于女职工三期保护的一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对于处于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是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哺乳期内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犯重大错误,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女职工怀孕、休产假、哺乳为由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该内容由 韦学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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