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拒绝和解,死刑辩护律师是否可以向社会大众宣传被告的不公正待遇?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辩护律师在宣传被告不公正待遇时应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律师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可以公正合理地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但不得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诋毁他人或法律制度,不得妨碍司法公正,不得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死刑辩护律师在宣传被告不公正待遇时,需要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合理、公正,不得侵犯被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行为规范》第二十五条:“律师可以公正合理地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但不得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诋毁他人或法律制度,不得妨碍司法公正,不得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有权了解案件有关材料,并有权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意见。被告人有权听取律师的意见,并将自己的意见告诉律师。” 总结:死刑辩护律师可以向社会宣传被告不公正待遇,但必须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合理、公正,不得侵犯被告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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