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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赔偿金额
释义
    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请鉴定机构对房屋鉴定是否为危房。如果鉴定房屋质量有问题的话,赔偿金额一般以合同中约定的数额为准,对于一般性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房屋,购房者可请求开发商维修。
    一、什么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单方面解除购房合同?
    购房者可以单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有: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二、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如下:
    1、延迟交付房屋,这是目前购房者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后,无法获得开发商的交付或入住通知;
    2、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前必须经购房者同意;
    3、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的隐患,房屋质量是最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开发商很难通过竣工验收和验收记录,无法交付房屋,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损失;
    4、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
    三、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下列情况可以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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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