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政局上班时间 一般为周一至周六9: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外)。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二、民政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