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公司是法人,有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公司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应由公司进行赔偿。而前任管理人员的责任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公司对因公司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解释》第二十条:公司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人员对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因此,公司犯罪的民事赔偿应由公司承担,如果前任管理人员在公司犯罪行为中有过错,其个人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