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仲裁时效已过法院不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过程中进行仲裁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对其所享有的权利行使请求权,而如果过了劳动争议时效,当事人权益则会不复享有,将不能再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三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